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条例
第二章 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 · 第三节 外资企业

第十四条

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条例 第二章 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 第三节 外资企业 第十四条 外国投资者设立外资企业的申报和审批,比照本条例第六条至第十二条的规定办理。
外国投资者设立外资企业,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咨询代理机构办理申请和报批等事项。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