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外商投资条例 第三章 投资促进 第二十五条 上海市外商投资条例 第三章 投资促进 第二十五条 区人民政府可以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外商投资促进激励措施,对本区域经济社会综合贡献度高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对外商投资促进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机构和人员给予奖励。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