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外商投资条例
第二章 扩大开放

第八条

上海市外商投资条例 第二章 扩大开放 第八条 本市强化开放枢纽门户功能,按照国家对外开放总体部署,实施高标准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推进从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拓展,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以更大力度推动全方位高水平开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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