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五章 防治废气、尘和恶臭污染

第六十四条

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五章 防治废气、尘和恶臭污染 第六十四条 本市根据实际需要逐步扩大烟花爆竹的禁止燃放区域,严格限制燃放时间。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2-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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