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
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五十三条

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 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五十三条 本市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09-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