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 第五章 素质教育 第四十二条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 第五章 素质教育 第四十二条 学校应当组织学生开展与其身心特点相适应的社会公益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09-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