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 第二章 责任体系 第十一条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 第二章 责任体系 第十一条 国家安全机关负责搜集、分析、研判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调查涉及境外的恐怖活动嫌疑或者恐怖活动嫌疑人员等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0-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