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第六章 文化生活

第三十九条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第六章 文化生活 第三十九条 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对持有效证件的残疾人免费开放。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游览参观点,可以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1-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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