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残疾军人除享受国家给予的特别保障外,同时享受社会残疾人的相关待遇。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1-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