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
第四章 市民体育健身服务与保障

第三十三条

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 第四章 市民体育健身服务与保障 第三十三条 体育彩票公益金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于组织开展市民体育健身活动、培训社会体育指导人员、进行市民体质监测以及市民体育健身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并逐步提高对社区市民体育健身的投入比例。
利用福利彩票公益金建设社会福利设施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适合老年人和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的设施。
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单位,应当依法接受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每年向社会公告公益金的使用情况。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1-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