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鼓励建筑科学技术研究和人才培训,支持开发和采用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现代管理方法,推动先进、成熟、适用的新技术上升为技术标准,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7-10-2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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