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建筑市场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和交易活动的规章制度,引导行业健康发展,督促会员依法从事建筑市场活动;对违反自律规范的会员,行业协会应当按照协会章程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7-10-2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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