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十一条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地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当事人的委托书。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房地产登记的,应当提交法定代理关系的证明文件。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8-1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