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

第十五条

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 第十五条 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
在拆违实施部门查处违法建筑过程中,承揽违法建筑施工作业的单位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配合查处。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5-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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