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
第五章 航运营商环境建设

第三十九条

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 第五章 航运营商环境建设 第三十九条 市交通、经济信息化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国家有关驻沪机构建立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为企业和个人查询有关信息提供便利。
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制作或者获取的不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航运相关数据应当按照要求接入综合服务平台,有序推进航运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推动政府部门之间数据共享。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6-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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