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
第四章 航运科技创新建设
第三十五条
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 第四章 航运科技创新建设 第三十五条 本市引导和支持骨干船舶制造企业建设国家级的船舶、海洋工程装备以及船用设备研发实验中心,加强基础共性技术研究,开展先进设计方法和设计软件的研发,以技术先进、成本经济、建造高效为目标,优化主流船型设计,提升船型综合技术经济性能和市场竞争力。
本市鼓励船舶制造企业重点研发大型集装箱船、液化气船、邮轮等船舶。
本市鼓励船舶制造企业重点研发大型集装箱船、液化气船、邮轮等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