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数据条例
第五章 数据资源开发和应用
第五十九条
上海市数据条例 第五章 数据资源开发和应用 第五十九条 本市通过标准制定、政策支持等方式,支持数据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发展高端数据产品和服务。
本市培育壮大数据收集存储、加工处理、交易流通等数据核心产业,发展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高端软件、物联网等产业。
本市培育壮大数据收集存储、加工处理、交易流通等数据核心产业,发展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高端软件、物联网等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