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数据条例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上海市数据条例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众多个人的权益的,人民检察院、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及由国家网信部门确定的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