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数据条例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八条 上海市数据条例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依法受到行政处罚的,相关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由有关部门依法开展联合惩戒。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