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数据条例 第八章 数据安全 第八十五条 上海市数据条例 第八章 数据安全 第八十五条 本市支持数据安全检测评估、认证等专业机构依法开展服务活动。本市支持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企业、教育和科研机构、有关专业机构等在数据安全风险评估、防范、处置等方面开展协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