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数据条例 第六章 浦东新区数据改革 第六十五条 上海市数据条例 第六章 浦东新区数据改革 第六十五条 本市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推进数据权属界定、开放共享、交易流通、监督管理等标准制定和系统建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