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数据条例 第四章 数据要素市场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九条 上海市数据条例 第四章 数据要素市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九条 本市制定政策,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主体,鼓励研发数据技术、推进数据应用,深度挖掘数据价值,通过实质性加工和创新性劳动形成数据产品和服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