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旅游条例 第四章 权益保护与经营规范 第五十四条 上海市旅游条例 第四章 权益保护与经营规范 第五十四条 本市推行旅行社服务质量评定制度。旅行社服务质量评定由旅行社自愿申请,由相关行业协会依照本市有关标准进行评定并向社会公布评定结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5-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