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第六章 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

第五十六条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第六章 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 第五十六条 本市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教育部门、妇女联合会应当会同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和其他有关社会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组建和培训家庭教育指导队伍,制定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规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12-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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