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用机场地区管理条例 第五章 场容环境管理 第三十九条 上海市民用机场地区管理条例 第五章 场容环境管理 第三十九条 机场地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文明施工,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符合统一标准的围墙、围栏以及明显的工程指示标牌和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对交通、市容和环境的影响。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