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上搜寻救助条例 第二章 搜救能力建设和保障 第十六条 上海市水上搜寻救助条例 第二章 搜救能力建设和保障 第十六条 本市加强水上搜救专业力量建设,为专业搜救队伍培训、交流以及专业搜救设施装备的配备提供支持保障。鼓励相关搜救中心成员单位间共享培训场地、师资等资源。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