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测绘管理条例
第三章 测绘成果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上海市测绘管理条例 第三章 测绘成果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所称测绘成果,是指通过测绘活动完成的地理坐标数据、地形地貌影像、各类地图等有关资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5-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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