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测绘管理条例
第三章 测绘成果管理

第二十六条

上海市测绘管理条例 第三章 测绘成果管理 第二十六条 市测绘管理部门对测绘成果实施质量监督。
测绘单位不得提供质量不合格的测绘成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5-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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