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测绘管理条例
第二章 测绘活动管理

第十四条

上海市测绘管理条例 第二章 测绘活动管理 第十四条 申请测绘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和质量检验人员;
(二)有相应的仪器设备和设施,主要仪器设备有计量检定合格证书;
(三)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四)有技术、质量与资料管理制度。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5-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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