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张江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高地建设规定 第二十六条 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张江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高地建设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本市推进生物医药制造业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鼓励生物医药产业链核心企业牵头带动产业链、供应链持续向高级化、现代化发展,打造一批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生物医药领军企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12-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