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 第十二条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 第十二条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以及消费争议处理方式等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方面知识的权利。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