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
第三章 资源配置与调度

第十三条

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 第三章 资源配置与调度 第十三条 市能源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燃气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和燃气资源采购量,制定年度燃气分配计划。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年度燃气分配计划,组织制定月度燃气分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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