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监护治疗管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上海市监护治疗管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条例经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自1986年10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86-09-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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