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 第四章 办理程序 第三十九条 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 第四章 办理程序 第三十九条 自然灾害受灾人员和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12-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