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

第七条

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 第七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以及残疾人联合会、科技协会等其他组织协助开展终身教育促进工作。
鼓励社会团体按照各自章程,开展终身教育工作。
鼓励各类学习型组织开展本组织成员的终身学习活动。
鼓励市民为终身教育提供志愿服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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