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 第八条 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终身教育经费列入本级政府教育经费预算,保证终身教育经费逐步增长。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为开展终身教育提供经费支持。终身教育经费主要用于终身教育公共服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