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第三章 社会保障

第二十二条

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第三章 社会保障 第二十二条 本市通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制度,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本市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市经济发展、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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