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二十七条

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二十七条 职工代表大会的经费由企事业单位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1-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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