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第七章 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

第四十三条

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第七章 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 第四十三条 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制度、议事规则、工作机构的职责等参照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规定实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1-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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