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 第二十九条 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 第二章 节能管理 第二十九条 本市支持节能服务业的发展。节能服务机构应当公正、客观地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