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 第四十二条 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 第三节 交通运输节能 第四十二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优化城市道路网络建设,加强区域内交通及对外交通的有效衔接,完善智能化交通管理系统,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运输效率。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