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二条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处理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7-07-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