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五章 综合治理

第三十四条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五章 综合治理 第三十四条 相关行业组织依据章程,制定快递、外卖等行业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自律公约,在相关政府部门指导下就快递、外卖等网约配送活动制定规范指引,统一行业非机动车安全管理、驾驶人信息核查与惩戒等标准,并督促会员单位予以落实;对违反章程或者行业自律公约的会员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行业惩戒措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05-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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