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等教育促进条例
第五章 统筹与保障
第四十一条
上海市高等教育促进条例 第五章 统筹与保障 第四十一条 本市设立高等教育投入评估咨询委员会,对高等教育重大投入政策提出咨询和评估,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
高等教育投入评估咨询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权以及议事规则等具体事项,由市教育、财政等部门另行规定。
高等教育投入评估咨询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权以及议事规则等具体事项,由市教育、财政等部门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