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等教育促进条例
第五章 统筹与保障

第四十九条

上海市高等教育促进条例 第五章 统筹与保障 第四十九条 市教育、经济信息化等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进本市高等教育信息化建设,建立以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为支撑的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体系。
本市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积极推进智慧校园与智能教育,探索网络化教育新模式,推广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等网络学习模式,面向广大学习者提供优质远程开放学习服务。
本市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之间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并向社会开放网络课程等教育资源。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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