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口条例 第三章 港口运营管理 第十九条 上海港口条例 第三章 港口运营管理 第十九条 港口经营人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港口作业规则以及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规范。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