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口条例 第二章 港口规划、建设和岸线使用 第十五条 上海港口条例 第二章 港口规划、建设和岸线使用 第十五条 港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和技术标准对港口设施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