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航运交易所管理规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上海航运交易所管理规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航运交易所设总裁一人、副总裁若干人。
总裁由理事长从理事中提名,理事会聘任。副总裁由总裁提名,理事会聘任。
总裁是航运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主持航运交易所的日常工作,对理事会负责。
总裁由理事长从理事中提名,理事会聘任。副总裁由总裁提名,理事会聘任。
总裁是航运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主持航运交易所的日常工作,对理事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