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专利代理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代理国防专利事务的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商国家国防专利机构主管机关另行制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8-11-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