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东营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县城、镇规划区以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9-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